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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省优秀项目监理机构)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 2011-09-26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扣分

评分

分项

子项

小项

应得分

实扣分

实得分

 1、监理合同

1.1 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理项目必须有中标通知书

1.1.1、招投标监理项目无中标通知书的

8分

20

 

 

1.2 监理合同

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无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无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无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无以他人名义承揽监理义务。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和工程范围要清晰。

1.2.1无委托监理合同的

取消
资格

 

1.2.2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条款或其他协议的

取消
资格

 

1.2.3不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

5分

 

1.2.4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

取消
资格

 

1.2.5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

取消
资格

 

1.2.6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取消
资格

 

1.2.7以他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

取消
资格

 

1.2.8服务内容和工程范围模糊不清的

4分

 

1.3 监理收费

符合监理收费标准。无恶意压价竞争,或签阴阳合同、回扣等方式变相压价

1.3.1实际收费在收费标准以下,不低于80%的

3分

 

1.3.2实际收费低于收费标准80%以下的

取消
资格

 

1.3.3有阴阳合同或回扣等方式变相压价行为的

取消
资格

 

 2、组织机构

2.1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任职资格,有监理企业任命文件。

2.1.1未取得执业资格从业的

取消
资格

 

 

 

2.1.2取得执业资格而尚未注册的

5分

 

2.1.3取得执业资格,正在注册中,有证明已报省建设厅的

1分

 

2.1.4无任命文件的

4分

 

2.1.5有证据总监不到位的

取消
资格

 

2.1.6总监变更无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7分

 

2.2 总监代表

总监代表符合任职条件,有总监的授权书。

2.2.1未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的

取消
资格

 

2.2.2取得执业资格尚未注册的

5分

 

2.2.3取得执业资格,正在注册中,有证明已报省建设厅的

1分

 

2.2.3无授权书的

2分

 

 2、组织机构

 

 

2.2.4授权范围超出规范规定的

5分

 

60

 

 

2.2.5有证据总监代表不到位的

6分

 

2.3 人员数量

符合监理工作需要,且与标书、合同、规划相符,变动要有合法手续。

2.3.1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以检查时各项监理工作到位为准,如检查中发现监理工作明显不到位的

6分

 

2.4 持证上岗

监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资格,佩带由发证部门统一印制标有姓名、职务、照片等内容的上岗牌。

2.4.1未佩带上岗牌的

2分

 

2.4.2持证人员达70%的但未达90%的

2分

 

2.4.4持证人员在70%以下的

取消
资格

 

2.5 专业配套与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合理,专业配套、职责分工明确,能适应项目的监理工作。

2.5.1配套专业的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够

3分

 

2.5.2专业不配套、职责分工不明确,不能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取消
资格

 

2.6 规范、检测设备和工具

现场配备必要的规范、检测设备和仪器。

2.6.1主要规范、检测设备仪器不够齐全的

2分

 

2.6.2检测设备和仪器检定证书过期的

2分

 

2.6.3检测设备未检定或是借用其他单位的

2分

 

2.6.4开工以来未使用过检测设备和仪器的

取消
资格

 

2.7 计算机辅助管理

应用计算机进行信息、资料管理

2.7.1信息、资料管理尚不到位的

2分

 

2.7.2信息、资料管理紊乱的

3分

 

2.7.3未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的

取消
资格

 3、设计文件

3.1 图纸

有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3.1.1无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监理未识别的

5分

15

 

 

3.1.2无图施工,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3.2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有效签字的纪要。

3.2.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纪要无有效签字,监理未识别的

3分

 

3.2.2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3.3 闭合性

会审意见按时闭合。

3.3.1会审意见不按时、不闭合,监理未识别的

3分

 

3.4 工程变更

程序符合规定,相应造价和进度等的变更手续要及时办理。

3.4.1变更手续程序不符规定,监理未识别的

4分

 

3.4.2未办理工程变更手续,不按图施工,监理未识别的且监理同意不按图施工的

取消
资格

 

4、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按规定及时编制、审批《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并具针对性、可操作性、时效性。执行效果好。规划中应有监理安全责任的监理方案,明确责任范围、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须编制《实施细则》。

4.1.1主要《实施细则》不全或《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时效性差的

8分

15

 

 

4.1.2《监理规划》中无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的;

7分

 

4.1.3《监理规划》中无监理安全责任内容的

取消
资格

 

4.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实施细则的

取消
资格

 

4.1.5未编制《监理规划》的

取消
资格

 

 5、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5.1 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质量、技术、安全部门会签,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施工方案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有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报监理后,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


 5.1.1不符考核要求,监理未识别的

5分

40

 

 

5.2 强制性标准

内容要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不得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

5.2.1审查 意见不明确的

5分

 

5.2.2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5.2.3未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

取消
资格

 

5.3 针对性

按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内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有专家论证审查报告。

5.3.1针对性差,监理未识别的

5分

 

5.3.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未组织或无专家论证审查报告,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5.3.2应附安全验算结果而未验算或专家组成员不符要求,监理未识别的

6分

 

5.4 时效性

应及时编制和审核,当项目环境有重大变化原编制的内容不能指导施工,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重新编制或增补内容。

5.4.1监理机构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审定的

5分

 

5.4.2当工程项目环境变化,原施工组织设计不能指导施工时,监理未要求承包单位更新施工组织设计或增补内容的

4分

 

5.5 闭合性

会审意见要闭合且符合时间逻辑。

5.5.1会审意见不闭合

5分

 

5.5.2不符时间逻辑的

5分

 

6、承包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核

6.1 机构与制度

已对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各部门的分工、责职等进行审查、并能适应项目的管理需要。

6.1.1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完善而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35

 

 

6.1.2未对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设置进行审查的

取消
资格

 

6.2 人员

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到位且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在监理机构备案

6.2.1项目经理不到位,监理未识别的

8分

 

6.2.2项目经理无证上岗,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6.2.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备案,工种不全,证件数明显不够,监理未识别的

6分

 

6.2.4不符考核要求,监理已识别,尚需完善的

2分

 

6、
承包单位质量安全
保证体系审核

6.3 安全资格

承包单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B、C类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人数符合规定。

6.3.1承包单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监理未审查的

5分

 

 

 

6.3.2承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6.3.3承包单位有B、C类合格证,人数符合要求,但监理未审查的

4分

 

6.3.4承包单位无B、C类合格证或人数配备不符规定,监理未识别的

8分

 

6.3.5不符合考核要求,监理已识别但尚需完善的

2分

 

 7、
开工报审

7.1 开工条件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测量控制点、首道工序的准备工作、承包单位的质、安保体系,应急救援预案、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均审查通过;施工许可证已领,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齐全,施工人员按计划到场。


7.1.1不符开工条件而监理未识别的

9分

25

 

 

7.2 施工许可

开工有施工许可证。

7.2.1无施工许可证,监理处理得当,事后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

6分

 

7.2.2无施工许可证,监理同意开工的

取消
资格

 

7.3 时效性

符合时间逻辑。

7.3.1开工条件的审批与开工审批日期不符合时间逻辑的

10分

 

 8、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8.1 依据

部分工程(不含主体)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规定。

8.1.1部分工程分包在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又无业主的书面批准的,监理未识别的

7分

25

 

 

8.2 分包单位资质

对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核。

8.2.1专业分包单位的专业与资质等级不符合分包工程的有关规定,监理未识别的

7分

 

8.2.2基本符合要求,但资料不齐的

2分

 

8.3 分包单位驻场人员资质

项目负责人持有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B类人员合格证,其他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人数符合要求,且持有C类人员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已在监理机构备案。


8.3.1不符合考核要求的,监理未识别的

3分

 

8.4 专项施工方案

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8.4.1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未识别的

6分

 

9、
第一次工地会议

9.1 人员到位

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

9.1.1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未参加的

2分

10

 

 

9.2 监理交底

总监介绍监理规划、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9.2.1监理交底不到位的

2分

 

9.3 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内容应真实客观,简明扼要。

9.3.1有纪要、签名不全、手续不完备的

2分

 

9.3.2纪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4分

 

10、工地例会

按规定定期召开例会,且由总监主持,议决事项有落实,处理问题要闭合,有例会纪要。

10.1.1总监较少主持和出席会议的

取消
资格

10

 

 

10.1.2议决事项落实不够、处理问题欠闭合的

2分

 

10.1.3议决事项不落实,处理问题不闭合的

4分

 

10.1.4会议纪要整理不及时及其内容不齐全的

4分

 

 

11、
测量放线成果审查

11.1 控制点复核

控制点要有监理人独立的复核资料,引测依据正确,保护措施到位。

11.1.1监理人员无独立的复核资料,其余均符要求的

6分

20

 

11.1.2引测依据不足,其他均符要求的

3分

 

11.1.3无监理人员独立复核资料,引侧无依据的

取消
资格

 

11.1.4监理未复核的

取消
资格

 

11.2 测量复核

对报审的测量放线成果进行独立的复核,有明确审核意见。

11.2.1无独立的复核的

4分

 

11.2.2未复核或审核意见错误的

取消
资格

 

11.3 有效性

承包单位和监理复测的测量仪器的计量检定证书有效。

11.3.1测量仪器计量检定书失效监理未识别,但所报成果正确的

3分

 

11.3.2测量仪器计量无检定书,监理未识别的

4分

 

 

 

 

12、
特殊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

12.1 进场

审查设备的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12.1.1型号与施工组织设计不符,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20

 

 

12.2 安装

审查安装单位资质和安装人员的上岗证备案;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报监理。

12.2.1未审查安装单位资质或安装单位无资质、安装人员上岗证未在监理机构备案的,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2.2.2未检测或检测后未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2.2.3无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2.3 验收

由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设备出租单位及检测单位进行安装验收,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塔吊等需要有安监站备案的文件。

12.3.1无有关单位验收或验收后未签署合格证明文件,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2.3.2塔吊等设备无安监站备案文件,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2.4 审批

符合以上程序和提供有关资料合格可同意投入使用。

12.4.1程序、资料不符要求,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2.4.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达到了规定的使用检测期限,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2.5 使用

未经报验同意投入使用的机具严禁使用,塔吊等设施在提升时也需符合上述程序要求。设施拆除亦需有方案,上岗证等。

12.5.1发现擅自使用未经报验通过的塔吊等起重设施,而监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未造成后果的

10分

 

12.5.2未报验擅自提升或拆除塔吊等设施,监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未造成后果的

10分

 

13、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核验

13.1 资料审核

资料完整、真实、及时核验,无漏审、错审,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退场记录。

13.1.1复试合格但资料不完整,监理未识别的

4分

25

 

 

13.1.2复试不合格,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3.1.3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无退场记录的

4分

 

13.1.4有漏审但未造成后果的

5分

 

13.1.5有漏审或错审已造成后果的

取消
资格

 

13.2 见证取样

涉及结构安全与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需及时见证取样送检。

13.2.1见证取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取消
资格

 

13.2.2见证取样后未按规定保管样品和送检,监理未识别的

5分

 

13.3 台帐

建立监理监督台帐,内容齐全、相关资料匹配。

13.3.1未建立台帐的

5分

 

13.3.2内容欠齐全相关资料不匹配的

2分

 

14、
工序验收与竣工预验收

14.1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

14.1.1 有划分计划,分批合理。

14.1.1.1无检验批划分计划,实际执行符合要求的

2分

 

 

 

14.1.1.2无检验批划分计划,实际的分批不合理的

5分

 

 

14.1.2 有抽查记录、验收依据符合规范要求。

14.1.2.1抽查记录不全,验收依据符合规定的

2分

 

 

14.1.2.2抽查记录较少,验收依据不充分的

取消
资格

 

 

14.1.3 及时验收,上道工序未验收或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14.1.3.1现场检查后未及时签单,同意下道工序施工的

取消
资格

 

 

14.1.3.2验收不合格,下道工序已进入施工,监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

取消
资格

 

 

14.1.3.3未验收,下道工序已进入施工,监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

取消
资格

 

 

14.1.3.4未验收,下道工序已进入施工,监理采取措施已制止的

2分

 

 

14.1.3.5将不合格的作为合格验收,同意进入下道工序的

取消
资格

 

14.1.3.6监理不及时验收,影响正常施工的

取消
资格

 

 

14.1.4 验收结论正确。

14.1.4.1验收结论错误的

取消
资格

 

 

14、
工序验收与竣工预验收

14.2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4.2.1 程序应符合以下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审核,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按规范规定抽样检测(或功能试验),基础与主体分部需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14.2.1.1不符程序的

8分

65

 

 

14.2.2 验收时间及时、合理。

14.2.2.1未及时验收的

4分

 

 

14.2.3 检测内容符合规范,资料齐全。

14.2.3.1未按规范规定抽样检测(功能试验)的

8分

 

 

14.2.3.2资料不齐全的

6分

 

 

14.2.4 结论正确。

14.2.4.1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能正确采取让步验收或复核验收方法,验收意见正确的

2分

 

 

14.2.4.2验收意见不正确的

取消
资格

 

 

14.3 竣工预验收

14.3.1 程序应符合以下规定:
监理机构收到《工程竣工报验单》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及实物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14.3.1.1不符考核要求的

8分

 

 

14.3.2 及时组织。

14.3.2.1无故拖延竣工验收的

取消
资格

 

 

14.3.3 需整改的质量问题应整改到位。

14.3.3.1预验收中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资料和工程质量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影响竣工验收工作的

8分

 

 

14.3.4 及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齐全、依据充分、结论正确。

14.3.4.1质量评估报告内容不全,依据不充分,结论欠正确的

10分

 

 

14.3.4.2质量评估报告结论不正确的

取消
资格

 

 

15、
巡视旁站

15.1 制度

有巡视、旁站制度(或规划、细则中有规定)。

15.1.1规定不符要求的

2分

 

 

 

15.1.2无规定的

2分

 

15.2 记录

旁站记录、内容具体、数据完整、处理问题有结果、闭合、签字齐全。巡视发现问题有处理记录

15.2.1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闭合的

2分

 

15.2.2无记录的

4分

 

15、
巡视旁站

15.3 隐患处理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发现隐患(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履约等方面)能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正确、恰当地应用《工程暂停令》《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及时处理问题。

15.3.1处理隐患时监理处置不当,未造成后果的

2分

25

 

 

15.3.2处理隐患时监理处置不当,已造成损失的

4分

 

15.3.3隐患处理完,监理无复查结论的

2分

 

15.3.4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整改,监理未及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未造成后果的

2分

 

15.3.5隐患处理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5分

 

16、
监理日记

16.1 内容

将监理工作写入日记,发现的问题有处理和闭合记录。

16.1.1内容不详,重要的监理信息漏记的

6分

20

 

 

16.1.2无日记或极为敷衍塞责的

取消
资格

 

16.1.3日记内容与其它监理表单内容不能闭合的

5分

 

16.2 签名

谁记录谁签名,总监审阅和签名

16.2.1不符考核要求的

6分

 

16.3 时效

每天及时记录。

16.3.1不及时记录的

3分

 

17、
工程进度控制

17.1 进度计划审批

按合同约定,对总进度计划,各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批,相关资料(材料设备采供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用款计划)齐全。

17.1.1不符合考核要求的

6分

20

 

 

17.1.2监理为迎合建设单位意图,未经充分论证即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

取消
资格

 

17.2 检查与分析

定期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分析。

17.2.1有检查无分析的

3分

 

17.2.2无检查的

取消
资格

 

17.3 纠偏

发现偏离计划,应及时采取措施要求承包单位纠正进度计划偏离。(不可危及质量和安全)。

17.3.1纠偏力度不够,效果不好的

5分

 

17.3.2发现偏离目标,监理不作为的

取消
资格

 

17.4 审批延长工期

按实情和合同条款评估和签署延长工期报审单。

17.4.1不符考核要求的

6分

 

 

18、
造价控制

18.1 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

资金使用计划应与进度计划对应,审批程序与签署应符合规定。

18.1.1不符考核要求的

6分

25

 

 

18.2 工程量签证

要建立工程量台帐,合格工程方予计量,计量准确,要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中计量支付条款为依据。

18.2.1未建工程量台帐其余均符合要求的

2分

 

18.2.2工程未验收合格即予以计量的

5分

 

18.2.3计量依据有误,造成工程量签证错误的

5分

 

18.2.4未及时计量,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

取消
资格

 

18、
造价控制

18.3 工程款支付审核

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工程款支付申请中的合同内工作量、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索赔费用,应扣除的预付款,保留金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的

18.3.1不符考核要求的

4分

 

 

 

18.3.2审核时无故克扣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的

取消
资格

 

18.4 费用索赔的管理

程序、时限、理由符合合同规定、计算原则与方法要合理、合法、评估与签署,符合规定。

18.4.1程序不符、超时限,监理未识别的

取消
资格

 

18.4.2计算原则和评估欠合理、合法的

3分

 

19、
现场用表的使用

19.1 表式

必须正确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

19.1.1表式应用不当的

3分

15

 

 

19.1.2未使用江苏省监理现场用表的

取消
资格

 

19.2 签认

按监理职责和规定签认监理资料

19.2.1越权签认的

取消
资格

 

19.2.2无权人员在总监栏签认的

取消
资格

 

19.3 管理环节闭合

各表的编号要正确无误,便于溯源,关联的用表要闭合不留隐患

19.3.1部分表式,未填写编号的

2分

 

19.3.2全部未填写编号的

取消
资格

 

19.4 时效

符合合同规定的时限且要符合时间逻辑。

19.4.1承包单位的报审超时限,监理未识别但无隐患的

3分

 

19.4.2承包单位的报审超时限监理未识别,已造成后果的

取消
资格

 

19.4.3签认审批意见超时限,但无隐患的

3分

 

19.4.4签认审批意见超时限,已造成后果的

取消
资格

 

19.4.5报审、审批的签认日期不符时间逻辑的

4分

 

20、其他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状况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1.1.1不符合考核要求的

5分

10

 

 

21.1.2主体已完工未评上安全文明工地

5分

 

备注:1、考评总分为500分。各分项的“实得分”等于分项“应得分”减去“实扣分”。
   2、遇有考核项目为合理缺项时,该考评表实得总分按下式计算:
     考核实得总分=实际考核项目各分项实得分之和/实际考核项目各分项应得分之和×500。
   3、考核实得总分400分及以上的项目方可入围评比省示范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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